本报记者周莉
人大代表简介
方燕,女,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西安分所主任,全国及在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陕西省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陕西省儿童福利会副会长。曾获得陕西省“省级优秀律师”“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陕西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陕西省“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19年春节假期一结束,在陕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又忙碌了起来。她先后前往西安市儿童福利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陕西省民政厅、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等单位企业,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疫苗管理法(草案)》座谈会和《法官法》《检察官法》修订草案座谈会等会议。她要对所关注的收养法安全、疫苗安全、法院执行难、法律援助制度、科创板、产权制度保护统一标准的刑法修改等即将提交的议案和建议再进行调研,做最后的修订。
在2018年的全国两会上,方燕提交的两项议案均已立案,四个建议也受到了多方关注和相关部委关切,相关部门正在推进落实当中。其中,方燕建议修改《收养法》的议案得到立案。前不久,民政部机构改革增设儿童福利司。方燕说:“虽然《收养法》尚未修改,但各方面的条件在不断成熟,今年两会,我会继续提。”为了让案由更充分、更有说服力,方燕对去年的议案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今年增加了新的内容:放宽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在注重保护隐私权的基础上增加对被收养人的长期保障监督机制;鼓励并引导国内家庭收养病残儿童,为此类家庭提供相应的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社会福利机构向此类家庭提供相应的辅导和帮助;帮助遭受虐待、漠视、侵害的未成年人快速摆脱不健康的生活环境,将收养关系诉讼解除纳入《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范畴,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期间等。
2018年,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履职的步伐匆匆且坚定。为了更准确地细化针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议案,她通过学生家长、老师填写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形成近万字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又写出了“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信息与网络安全内容”的修法议案。今年,她依然关注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希望能从立法、修法和完善政策等方面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谈到履职体会,方燕说:“作为一名律师,我十分庆幸,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我的议案提交到两会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一点作用。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希望这些议案建议能够尽快列入人大立法计划中,希望我能够成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小车轮’,为国家依法治国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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