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求意见结束一个多月后,经济观察报从《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起草机构相关负责人处获知,《标准》将在近期立项印发。中国4万多家养老院将迎来第一份全国等级评定标准。
在《标准》征求意见阶段,经济观察报致电《标准》征求意见稿上的联系人唐正,唐正表示:“《标准》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非强制性的。地方民政部门是否采取此标准主要还是看民政部门的想法。当前各个省份的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还是由各个省(市、区)的民政部门确定”。
北京市民政部社会福利管理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在《标准》征求意见阶段,本机构提出了很多意见,是否被采纳不清楚。《标准》征求意见稿将养老院划分为五个等级,北京市的星级评定标准将养老院划分为五个星级。北京的一星相比于《标准》的一级,设定的标准更高。如果国家分级标准为非强制性标准,北京市的养老机构依旧会遵循北京市星级评定标准。”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8亿人,占总人口的11.4%。
与此同时,民政部发布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2017年,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5.5万个,比上年增长10.6%。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2.9万个,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4.3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8.3万个。
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全国4万多个养老院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一地一案、一院一策”进行整改,共整治隐患19.7万个,依法取缔、关停、撤并安全隐患严重、无法有效整治的养老院2000多家。
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教授谢红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当前中国开办养老机构是典型的微利行业甚至无利行业,相当多的民营养老机构都处于赔本赚吆喝的状态。据民政部2015年1月公开数据,一半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收支只能持平,40%的民办养老机构长年处于亏损状态,能盈利的不足9%。
谢红表示:“在评定等级高低与养老机构的补贴发放直接挂钩的当下,养老行业标准设定与管理的良性发展更显重要。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到现在即将出台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中国的系统养老机构分级制度建设正在有序进行。”
疏与堵
在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标准》开题研讨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巡视员王辉表示,中国的养老服务业现在正处在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养老服务需要一个标准化体系供大家来参照,以提升行业标准化发展水平。
2018年1月,民政部便发布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王辉在研讨会上表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基准线,而《标准》是起跑线,进一步推动全国养老机构迈入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民政部发布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2017年,全国各类养老床位合计744.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9张。民政部设定的目标为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
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教授谢红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设定的目标与欧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70张床位数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当前,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
2018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等措施。此前,从中央到地方,放宽养老领域的市场准入、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已不断出台。如陕西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
在放宽养老机构市场准入的同时,养老院的服务质量不一、管理标准不一成为了新的问题。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曾表示,我国养老院服务质量仍然存在服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将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谢红向经济观察报介绍,当前,全国大部分省份的养老院采用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养老院是否参与星级评定为机构自愿申请,无强制性的要求。因此一些规模小的养老院不参与星级评定,其质量高低,民众无法直接判定。
以北京地区为例,养老天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北京养老院的机构数量为638家,获得星级评定为318家养老机构。
北京一家未参与星级评定的养老院院长向经济观察报介绍,养老院因为床位等硬件设施未达到北京市最低星级评定标准,因此选择了不参评,机构好坏主要由老人间的口碑。
涉及所有养老院的全国统一的分级制度建设因此提上日程。
谢红介绍,星级跟等级有着本质区别,分等级是希望把所有的养老机构都归入到不同类别当中;星级评定是只评选好的,不评选差的。
分级制度建设
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方便有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做出选择,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制度而形成此征求意见稿。
谢红向记者介绍,官方和业界一直在稳步推动养老机构分级制度的建设,不过其中存在系列争议。“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系列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如老年人居室内每张床位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单人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等。这意味着一些小规模的社区养老机构从一开始就处于分级监管标准之外,这样就会面临着与星级评定一样的难题。”
谢红表示,如果希望达到分级制度建设的目的,分级指标就得降低到最底线,把所有的养老机构都兜进来,强制性的把所有养老机构都划分一个等级。这是当前征求意见稿所未能实现的。“但这又会涉及新的难题,即全国各省发展状况和条件不一,各地养老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如果一下子强制性的统一全国标准不现实,需要考虑超14万养老设施的总体状况。”
上述未参与星级评定的养老院院长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当前政策鼓励养老驿站等多种形式的养老设施发展,如果强制性的统一全国标准,规模小的、落后农村地区的养老机构可能面临难以达标的难题,这可能意味着机构被强制性的关停。”(原标题《15.5万家养老机构拟被“非强制性”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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