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铜川市建委首次拍卖客运线路营运证牌。李雪平摄
乡镇集市。(1985年)秦人摄
县城发屋。(1985年)侯登科摄
本报记者沙莎
1978年,我国开始允许城乡设立集贸市场。十一届三中全会承认了小商户的合法地位。到1980年年底,全国农村集贸市场有3.7万多个,大中城市的农副产品市场有2900多个。1982年8月28日,《人民日报》刊发的一篇社论《汉正街小商品市场经验值得重视》成为一个风向标,如何全面放开市场成为社会话题。
伴随着市场的开放,各种经济体开始活跃,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在这一时期开始发展。1980年,卖杂货的19岁温州姑娘章华妹,领到了我国第一张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她没想到,1年之后,我国的个体工商户就达到了183万户。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总纲》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个体经济入宪,使得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开始获得稳定的法律支持。
市场的开放搞活,也让国企适应市场的改革成为必然。197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四川6家地方国营企业率先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成为国营企业改革起步的标志。1979年年底,国企扩权试点企业扩大到4200个,1980年又发展到6000个,约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数的16%。
国营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始于扩权让利的国企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关于企业利润分配、用人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相应出台。1979年陕西开始在42个国营工业企业中进行以利润留成为主要内容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1979年11月3日《陕西日报》刊登文章《企业实行利润留成是一着好棋》,文章写道,西安市7个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厂家家盈利。
“收入靠贡献,岗位靠竞争;搬掉铁椅子,打破铁饭碗。”时隔30余年,作为全国首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的副厂长,张庆伟对1987年上海建设机器厂“打破铁饭碗,取消大锅饭”的过程至今记忆犹新。1983年,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发布。工人们观念中的“铁饭碗”被逐渐打破后,企业的生产效率得以提高,企业和员工实现了双赢,社会经济发展逐渐走向多元化的道路。
1988年《陕西日报》刊发报道《年轻干部朱猛虎自告奋勇包酒厂》:长武酒厂三十五岁的干部朱猛虎,三月初在全厂职工大会上“毛遂自荐”承包企业。朱猛虎的选择在当时引起不小的震动,企业发展的生机被唤醒。陕西机床厂,通过改革,由亏损单位发展为利税大户;西安民生百货商店,通过转换企业机制,成为西安人心中响当当的名牌企业……
这一时期,陕西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中集体的、个体的以及私营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到1986年,全省各类乡镇企业达到43.5万家,从业人员205.45万人,总产值68.19亿元,是农业总产值的78.19%。
从扩权让利到打破“铁饭碗”,从个体经济入宪到恢复集贸市场,改革开放释放的不仅仅是企业的活力,更是每一个人渴望成功和富裕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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