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曼莉见习记者邬正鹏)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陕西省环境保护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以深化环境保护领域的改革为总体要求,以促进美丽陕西为指引,以创新环境监管模式为驱动力,陕西省逐步形成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大力推进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陕西省从2016年10月起用1年时间,先后组织开展了榆林市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和三批共13个市(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试点和三批督察共反馈具体环境问题444件,移交责任追究问题84件;受理和办结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3782件,解决了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环境问题。
建立起以关中地区治污降霾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在关中地区实行大气环境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和联合执法。特别是今年,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建立,使得陕西、山西和河南相关城市携手治理汾渭平原大气污染。
深入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从2010年起陕西省开始排污权交易工作。截至目前省级共完成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1319笔,成交总额11.1亿元,共成交二氧化硫29532吨、氮氧化物25131吨、化学需氧量3238吨、氨氮254吨。全省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量全部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实现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全覆盖。
积极推进环境监管机制创新。陕西省开展网格化管理,构建起一级网格(市级)13个,二级网格(县级)133个,三级网格(乡镇、街道级)1548个,四级网格(村组、社区级)19786个,基本实现了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基本建成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自2016年起,陕西省每年制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年度实施计划。截至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由161个监控站、3个背景站、2个质控站、3个区域站、2个激光雷达和空气污染在线源解析站、1个农村站及4个沙尘暴自动监测点、1个温室气体自动站、27个酸雨监测点、100个降尘监测点组成的“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
积极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2011年以来,陕西省在102个县6849个建制村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了一批环保基础设施,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映强烈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受益人口超过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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