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电达)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等5家单位出台的《关于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陕西省力争到2019年实现工商资本、农业资源有序双向流动,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该《意见》明确要求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办家庭农(林)场;鼓励设立联合社跨地域、跨行业开展合作经营,提升产供销能力;全面支持涉农企业快速发展,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对“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禽畜、农业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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