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争远邹海山记者石喻涵实习生贺凯)11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助力全省法院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
《决议》指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司法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各相关执行联动单位和负有协助义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全力依法支持、配合、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要加强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建设。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及时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要健全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及时处置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决议》明确指出,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不依照该决议履行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监察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有关领导干部干预执行、阻扰执行、不配合执行工作的,必须严格执行情况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违反法律法规,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的,由人民法院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依法追究协助义务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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