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发现全省空气质量同比改善,但仍存在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大为介绍,今年1至10月,全省空气质量同比改善5.7%,重污染天数减少5.7天,PM2.5浓度下降11.3%。
在治污措施方面,陕西省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重点措施,开展“两散一车”(散煤、散乱污企业和高排放老旧载重车)整治,推进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此次执法检查发现,陕西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产业结构偏重,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主导的产业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一直处于高位、平均比重在70%以上,作为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偏高、转化利用不够。此外,关中地区不利的地形和气象条件也制约着空气质量的改善。今年陕西关中地区空气质量虽有改善,但还很不稳固,稍遇不良气象条件或进入冬季扩散条件较差时很容易反弹。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应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做到精准到位,强化科技支撑,充分依靠科技力量指导工作,发挥信息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环保监控设施与其他监控设施的互联共享,努力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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