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莎莎)为全面掌握政策性粮食库存情况,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陕西省被确定为先行开展大清查工作的全国10个试点省份之一。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全省大清查各项工作。
本次大清查的范围包括,陕西省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等。清查内容包括:库存粮食数量和库存粮食质量,即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以及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等;政策性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以及食品安全主要指标等。
陕西省作为全国10个大清查试点省份之一,先行进行试点,将以2019年3月末(统计结报日)为清查时点,分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整改五个阶段,开展大清查。此外,陕西省先期选择宝鸡市和渭南市作为大清查试点市,开展大清查试点工作,为全省开展大清查工作提供经验。
新闻推荐
本报讯(首席记者闫斌)昨日,由省体育局主办、省社体中心承办的2018年陕西省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赛在西安举行,全省11...
陕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陕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