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柴迎)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与2016年、2017年同期相比,今年前10个月,陕西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据悉,自2016年11月28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对陕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以来,陕西省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督察反馈意见和全省督察整改方案,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陕西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执法不断强化,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前10个月与2016年同期相比,陕西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6.1%。其中,韩城、商洛、杨凌、安康、西咸、汉中、渭南、宝鸡、铜川、西安、咸阳等11个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下降18.8%、12.9%、12.0%、11.6%、11.2%、6.4%、4.5%、3.1%、2.6%、2.4%、2.0%。陕西省13个市(区)PM10平均浓度下降3.0%,PM2.5平均浓度下降11.3%。
2016年前10个月,陕西省对58条河流120个国家和省控河流断面、4个湖库点位开展监测,水质总体轻度污染。2017年前10个月,陕西省对82条河流175个国家和省控河流断面和4个湖库点位开展监测,水质总体轻度污染。今年前10个月,陕西省对83条河流180个国家和省控河流断面、4个湖库点位开展监测,水质总体良好。
与前两年同期相比,今年前10个月,陕西省地表水Ⅰ类至Ⅲ类断面比例上升到77.2%,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到6.5%。2016年至2018年的同时段内,陕西省6条主要河流中,渭河干流分别为轻度污染、轻度污染和优;延河分别为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轻度污染;无定河分别为轻度污染、轻度污染和良好;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持续优。陕西省湖库中,石门水库水质持续优;王瑶水库水质分别为良好、良好和优;瀛湖水质持续优;红碱淖持续重度污染。
与前两年同期相比,今年前10个月,陕西省国控断面Ⅰ类至Ⅲ类断面比例上升到76.1%,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到5.6%。其中,渭河干流Ⅰ类至Ⅲ类断面比例上升到94.7%,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到0,汉江、丹江、嘉陵江,2016年至2018年的同时段内,Ⅰ类至Ⅲ类断面比例均为100%,水质持续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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