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张允铎 通讯员 王峰)为进一步落实辖区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0月30日,交警高新大队安监中队民警王峰,来到辖区陕西沐壹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落实上级关于取消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负主要以及以上责任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资质的工作要求。民警对陕西沐壹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十月份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通报批评。
民警落实支队相关文件要求,联合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监督其企业陕A3B2F6号车辆拆除车辆密封毡盖、顶灯等设备,消除建运号、门徽等清运标识,将车辆恢复原貌。让安全负责人和驾驶人引以为戒,汲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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