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波
媒体自查整改是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重要环节。9月3日,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媒体自查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市媒体(含网络媒体)在9月15日前,全面完成自查整改专项工作。《通知》下发后,陕西省各级各类媒体思想上高度重视,对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迅速采取行动,制定一系列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陕西日报社切实将自查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省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了《陕西日报社开展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别成立了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陕西日报社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着重查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新闻采编排播正常秩序行为,突出查看新闻采编行为是否规范、经营管理是否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是否严格、派出和所属机构管理是否严格等,并细化了14条自查自纠项目,确保一切采编、经营及管理工作合法守规。同时,开办并公布陕西日报社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短信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公开监督。
党性原则是我们党的新闻工作一以贯之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动摇。陕西广播电视台要求全体职工深刻、清醒地认识此次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建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围绕15个方面的问题抓实抓细、立行立改。陕西广播电视台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了记者站站长任期、轮岗办法,强化了记者站的日常管理;针对新闻采编队伍近年来内外部流动频繁的实际,强化了记者证的动态管理,草拟了《记者证管理办法》;把工作重点向新媒体转移,草拟了《“微博公众号客户端”管理规定》。同时,每一位职工都签署了《陕西广播电视台职工塑造良好舆论环境行动承诺书》,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开展全省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就是要求和督促各新闻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有效维护全省正常新闻采访和新闻传播秩序,营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华商报社修订完善制度,出台了《华商报社关于规范员工社交媒体行为管理的规定》《华商报社关于员工个人使用企业标识的管理规定》,做到舆情管理科学化、流程化;加强记者站日常管理,在各记者站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报社派出专人暗访检查记者站工作,确保派出机构在正常的轨道上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舆论环境集中整治宣传任务,积极开展“抵制新闻敲诈净化舆论环境”新闻报道工作。
陕西网从内部管理抓起,从各个环节查起,通过多渠道征求意见,主动查找制度管理、程序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并按照整改内容逐条对标,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纳入整改范围。目前,陕西网对落实有关整改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管理能力偏弱的3家地市频道负责人予以免职,对6名业务能力差、政治素质不高的采编人员进行劝退。
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制定下发了《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自查自纠、收集问题线索、打击假记者和新闻敲诈行为、加强子报管理等11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事项、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在《西安日报》《西安晚报》等显著位置刊登《关于举报舆论环境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向社会广泛征集舆论环境违规问题线索,同步公示记者名单,并在集团内部设立举报箱,接受监督;678名人员逐一填报自查整改承诺书,并对45个微信公众号逐一核查,对594个微博微信账号进行抽检核查。
榆林传媒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在各部门、频道、版面围绕新闻采编行为是否规范等4个方面内容进行深入摸排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新闻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汉中日报社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对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举一反三、认真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牵头领导,明确整改时间,逐一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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