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雪娇)省住建厅日前印发通知,就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秦岭地区乡村规划建设和村民住宅建设工作作出要求。
通知指出,秦岭地区镇规划和乡村规划报请批准前,应由市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严格进行技术审查,按照程序批准后,报市政府备案。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申请企业、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要严格依法办理,对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加强对村民住宅建设的管理。
通知要求,加强对村民住宅违法建设的查处。对未经村民委员会组织定点放线,或者不按照确定的宅基地位置、面积、四至、基础标高、房屋层高建设住宅,严重影响乡村规划的,应严格进行依法查处。各市要对秦岭范围内违建进行拉网式排查,造册登记,形成问题清单,对辖区违建逐一摸排,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彻底消除任何可能破坏秦岭生态的违法建筑,坚决打赢秦岭保卫战。同时,其他设区市也要参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本地区乡村规划建设和村民住宅建设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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