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党兰)记者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查询得知,从7月16日起,西咸新区规划区内实施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公示管理。
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根据要求,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是西咸新区辖区内商品房价格监管部门,负责西咸新区规划区内实施商品房价格申报公示管理工作。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西咸新区辖区882平方公里范围以内(不含反托管的12.6平方公里)的新建商品住房(含已领取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均列入商品住房价格申报范围。
三、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人才安居房管理仍按现行政策执行,不列入申报范围。
四、沣东新城辖区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对所售商品住房价格进行申报和公示;空港新城、泾河新城、秦汉新城、沣西新城辖区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对所售商品住房价格进行申报。
此前,西咸新区内只有沣东新城处于限购、限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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