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黎)6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40项措施,全方位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据介绍,《意见》本着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担、审判执行与综治维稳相辅、诉讼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接、司法规范引导与社会综合治理并重的原则,围绕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提升乡风文明程度、提高乡村民生保障水平、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提出40项措施,全方位为陕西省乡村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意见》紧密结合法院审判职能,不仅对依法审理涉农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提出明确要求,还对发挥司法教育引导作用、促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作出具体安排;不仅涉及涉农审判机制的创新完善,还涵盖了涉农司法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的内容,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发布会上,记者还了解到,全省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综合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搭建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方位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的功能,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深化诉讼服务机制,通过巡回审判、社区法庭、假日法庭、街道诉讼服务站等方式,为农村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靠近乡村、贴近百姓的优势,健全点、线、面结合的便捷高效司法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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