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彦刚)省教育厅6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审核非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建籍,禁止学校空挂学籍、跨区域代建学籍。
省教育厅明确,学籍记录学生基础信息,反映学生教育轨迹,是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困难资助、考试招生的重要基础信息。各地认真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一生一号,不漏一人”。严肃处置中小学在校生无学籍情况,对属于违规招生和起始年级建籍工作疏漏造成的无学籍问题,倒查追责;严格审核非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建籍。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和学校,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学籍信息,做到应填必填,加强信息核对,防范虚假、错误信息录入学籍档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转学、升学、休学、复学和信息更新等相关业务,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引发问题学籍。同时要求,建立学籍时进行省内查重,对问题学籍要及时提供佐证材料或作删除处理,严禁将省内查重未通过的问题学籍上交处理。对于累积的问题学籍,督促学校加快处理,避免影响学生考试升学,严禁将问题学籍拖延到毕业年级。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要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不得违规接收转学学生,学生转入转出必须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避免出现人籍分离现象。禁止学校存在半年以上无学籍的学生,禁止出现空挂学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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