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涵盖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条件、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度以及放宽外资企业准入条件等17个方面的内容。
《意见》明确,在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放宽外资企业准入条件,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市场主体的设立和变更,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制;探索实行企业登记注册和商务备案“单一窗口、单一表格”改革;开通涵盖所有企业类型、所有业务类型、所有区域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要依托陕西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田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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