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黎
民间借贷是一个纠纷高发区,因为需求大,民间借贷行为在人们的生活中很普遍,又因为缺乏监管和规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频发。
【案情回顾】
郑林的公司需要一笔资金发展业务,于是,他找朋友陈琦借了100万元用于周转。因为关系不算太亲近,郑林又急于借钱,双方便写下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月利率为2.5%,每个月只需要偿还利息,一年期限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
前10个月,郑林一直可以正常偿还利息,但随后,郑林就消失了,不仅没有继续还利息,也没有偿还本金。陈琦一气之下将郑林告上了法庭,要求郑林偿还本金100万元以及最后2个月的利息5万元,共计105万元。
法庭上,双方对于约定利率是否合法起了争执。郑林认为月利率2.5%不合法,希望可以追回之前支付的利息,本金归还陈琦;但陈琦认为,月利率2.5%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之前双方都在借条上签过字,这是合法的,自己追要本息没有任何问题。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郑林前10个月支付的利息有效,同时,判郑林归还陈琦100万元本金和剩余2个月的利息,但剩余2个月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
【律师说法】
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晓伟表示,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年利率介于24%至36%之间的民间借贷利息,法律是如何认定的呢?我国法律规定,当出借人要求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时,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出借人要求强制履行这部分利息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然而一旦借款人已支付该区间利息的,借款人在诉讼阶段又以不当得利要求出借人返还的,法院应不予支持。所以借款利率的计算法定标准需要区分进行。
在本案中,郑林与陈琦约定的月利率为2.5%,即年利率为30%,介于24%至36%之间。所以,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了郑林归还陈琦100万元本金和剩余2个月的利息,但剩余2个月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的判决。
同时,宋晓伟提醒大家,从事民间借贷不要一味追求高额利息,要对债务人状况进行全面考察,警惕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违规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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