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勇)为持续加强高速公路两侧用地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为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出行提供更加舒适的行车环境,从5月1日至10月31日起,省高速集团分四个阶段在全系统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治理工作。
本次集中治理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协调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紧密依靠当地政府,争取相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擅自埋设的管线、电缆等设施;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遮挡公路标志或妨碍安全视距的建(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高速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和桥下空间违法乱搭、乱建建(构)筑物和堆放物品,敷设高压电线以及输送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管道;利用高速公路桥梁、涵洞非法悬挂、敷设设施;影响高速公路桥隧安全的非法采矿、采砂(石)、取土和爆破等;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路面、桥梁、隧道、涵洞、公路附属设施等安全隐患;未经许可擅自实施的违法涉路施工项目及擅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牌(含跨线桥广告牌)等六个方面内容。
陕西省高速集团要求各单位加大路政巡查和联合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建筑控制区内乱搭乱建及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违法行为;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加强对桥梁安全保护区及桥下空间的专项巡查;在高速公路高架桥下违法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利用公路桥梁非法悬挂、敷设设施,影响到桥梁结构安全的应进行拆除;在公路桥隧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非法挖砂、采石、取土、爆破作业、倾倒废弃物的,加强与当地国土、安监、水利、城管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合整治;联合高速养护、交警等相关部门,重点排查辖区内路面、隧道、桥梁、涵洞、公路附属设施等安全隐患多发点,建立安全隐患台帐清单,列出整治时间表,夯实整改责任,逐条整改落实,实行销号管理;对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设置的涉路工程设施(含非公路标志牌),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予以查处。
新闻推荐
未来三年,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解读
本报记者乔佳妮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随着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