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乔佳妮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随着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的结束,未来三年,陕西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
日前,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其中《三年行动方案》涉及6大项29条内容,力争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3%,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15%,PM10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蓝天保卫战的目标能否实现?陕西又将出台哪些新举措?5月1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来自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住建厅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纳入国家治理重点
陕西蓝天保卫战面临新形势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此前,陕西省曾组织实施了《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和年度工作方案,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然而,在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的同时,陕西省的大气治理现状与国家考核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大多数城市PM10、PM2.5年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多数城市二氧化氮和臭氧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随着关中地区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全省特别是关中地区的空气质量改善面临更大压力。
“陕西省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优,导致了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愈加明显,PM10、PM2.5和臭氧已成为影响陕西省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说,陕西省第二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为4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3个百分点,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重高于全国8.2个百分点,关中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9倍、3.6倍,这些数据都说明陕西省能源结构急需加快调整。
特别是国家即将实施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三个区域。作为汾渭平原重要组成部分的关中地区被纳入国家治理重点,将面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方面的更大调整。正因此,陕西省出台了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
结构调整是核心
关中城市群核心区禁建燃煤发电等项目
为了实现《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陕西省将从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坚持全民共治6个方面,全方位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全面完成29项重点工作任务,打赢蓝天保卫战。
在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方面,陕西省明确提出关中城市群核心区将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2019年年底前改造完毕。其中,2018年改造数量不少于60%。
在推进散煤治理和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和加大煤炭削减力度方面,《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值得一提的是,陕西省还将开展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9年年底前,完成关中地区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其中,生产经营类天然气锅炉改造2018年全部完成。
“之所以对燃气锅炉提出低氮燃烧改造,是因为对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能减少臭氧前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在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的同时,也能对臭氧污染防治起到积极作用,一举两得。”郝彦伟说。
移动源污染防治 关中2020年城市公交车更换成新能源
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陕西省将从三个方面重点发力。
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2020年年底前,关中城市现有燃油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018年更新数量不少于40%,2019年更新数量不少于40%。
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推进以国Ⅱ标准及以下汽油车、国Ⅲ标准及以下柴油车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
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自2019年1月1日起,关中地区禁止使用不符合国Ⅲ标准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在谈及对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时,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警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马忠孝说,目前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10万辆,较2015年同比增长了近140万辆。机动车大量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已成为雾霾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柴油货车和一些低排放标准老旧车辆的两种污染物排放明显高于其他车型。
马忠孝解释,新一轮机动车污染治理的重点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对现有的50万辆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通过采取限行、分流和源头、路面治理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另一类是通过采取政策激励和补贴更新等方式,引导淘汰约30万辆国Ⅱ标准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及以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
固定源污染防治 首次推行夏季错峰生产
《三年行动方案》特别提到了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专门提出对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关中地区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钢铁、焦化、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
同时,《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今后采暖季期间,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咸阳市、渭南市城市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
“夏季限产和错峰生产在陕西省尚属首次执行,陕西省的《三年行动方案》是在国家《三年行动方案》未出台之前率先出台的,因此很多工作具有创新性。”郝彦伟说,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随季节变化调整,冬天主要是控制颗粒物,夏天则要防治臭氧污染。现阶段对臭氧污染的治理难度还比较大,实施错峰生产主要针对的是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夏季错峰生产,只是将生产的时间从白天调整到晚上,企业生产并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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