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丝博会将于2018年5月11日至15日在西安市举办,本届会议的主题为:新时代、新格局、新发展。当好东道主,办好丝博会,是展示“美丽陕西”新形象的大好机会。积极做好丝博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是环保系统的责任和担当。为此,省环保厅现就丝博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本届丝博会是党的十九大之后我省举办的一次重要的国际性会议,各级环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丝博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检验近年来我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果。各市环保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针对重点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推动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
二、加强监测,及时会商。省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对各市区监测工作的指导,加大监测频次,加强会商沟通,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做好不利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会商,各市区环保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做好公众健康防护。
三、严格执法,全面监管。省环境执法局要加大对各市区环境监管工作的督查力度,切实落实丝博会期间环境监管工作。各级环境执法部门要成立应急队伍,完善应急值班制度,确保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畅通,在特殊时段应加大巡查力度,坚持重点污染源派驻制度,对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做好丝博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关乎我省的对外交流形象,要加强丝博会期间的环境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陕西的“丝博蓝”。
(本文原标题:《【聚力丝博会】关于做好“丝博会”期间 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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