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商报A04版刊发《痛经假落实难在哪儿》,报道中说,10名受访女性有6人不知道有此假,而且“痛经假”施行一周以来,无一人申请,原因是可操作性太低。对此,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3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第十条对“痛经假”进行了详细说明: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向单位申请1至2天的休假。不少读者表示,看了华商报的报道后,才知道有“痛经假”。
律师王鹏新说,目前新规刚刚实施,在操作层面,好多用人单位、医疗机构都不是很清楚,这需要他们去学习,相关部门也需要及时进行宣传等。
乔菁是一名人力资源工作者,她说,从女员工角度看,“痛经假”很难实施下去,因为假条审批流程太繁琐,对于可以忍痛的女员工而言,“假条成本”高于利益所得;从老板(企业)的角度,能不施行就不施行,因为批假意味着损失劳动力,损失收益,一个女员工每月休2天,一年就是24天。因此,为保证“痛经假”实施,建议降低请假门槛和成本,例如50岁以下女员工每月1天痛经假,假期工资参照年假执行。
西安市莲湖区人大代表谢先生说,现实中,由于工作量大等原因,很多人连正常的周末休息都无法保证,对女士而言这个假就显得很苍白,开证明折腾人,不开证明,又无法说明问题,的确不好操作。
市民付女士说,问题主要在请假上,到医院挂号开证明挺麻烦,谁会为请痛经假专门去医院?
市民郑女士说,真没啥好办法,男上司无法理解,女强人上司觉得没啥大不了。
今日,华商报发起一个小小的调查,欢迎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说说您的建议。
问题1:您知道“痛经假”吗?
问题2:您知道申请“痛经假”的流程吗?
问题3:您认为“痛经假”落实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华商报记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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