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保单从哪来?到哪去?”这一问题在车险行业存在多年,买保险认人、重关系,从而忽略保单“从哪来,到哪去”这两个重要环节,致使很多车主在理赔过程中利益受损,纠纷层出不穷,假保单屡见不鲜。
陕西车险市场快速发展,经营车险业务的主体不断增多,车险销售渠道日趋多元化。三秦都市报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车主购买保险的渠道有网销、电销、中介公司、4S店、维修点、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保险超市等等,为进一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提高保单销售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化,遏制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日,陕西保监局连续制定《陕西机动车辆保险提示制度》(以下简称《提示制度》)、《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保单销售信息明示制度》(以下简称《明示制度》)、《陕西机动车辆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项管理《制度》和一个《办法》,有望从根本上杜绝稀里糊涂买保险这一普遍现象,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监督权,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降低车险消费纠纷。据悉,《提示制度》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3月1日,《明示制度》和《办法》)均为2018年4月1日。那么,这三项措施实施之后,陕西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会感受到哪些变化呢?
投保前 提示书上签字确认
从3月1日起购买车险的消费者能够感受到的最大变化是——与往年相比,今年你得在一份投保提示书上签字确认。
记者了解到,投保提示书是由陕西保监局统一制定的,除公司服务热线处之外,其它地方均为统一制式。消费者在签字确认时,可进行对比,以判断是否为正规销售渠道。在陕西保监局提供的提示书上,记者发现,提示内容十分详尽,包括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权,请消费者关注销售主体是否具有合法性,请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保险公司和车险产品,请消费者详细了解保险条款、认真核对保单内容,请消费者如实告知有关情况,请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联系方式并亲笔签字确认,请消费者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请消费者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八个方面。
陕西保监局产险处处长张育新告诉记者,《明示制度》实施后,我们要求所有销售车险产品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在下属所有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张贴投保提示书,并在消费者投保车险时,引导消费者阅读投保提示书内容并签字确认。截至记者发稿,中国人保、人寿财险、太平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均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提示引导。
投保后 保单将更加透明
4月1日,《明示制度》实施之后,保单上销售渠道的信息将会全面、准确、直观地反映在保单上,例如,你买的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通过哪个渠道购买?经办人是谁?他的身份是什么?他是否具有合法的销售资格?回溯及查询等等这些之前的“隐秘信息”都将直观地反映在保单上。
此制度实施后,一些非正规的销售渠道有望被堵死。陕西保监局中介处副处长田丽表示,陕西省的保险中介机构之前实施的是“先证后照”制度,中介机构必须在获得保监局颁发的资格证之后再在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而现在实行的是“先照后证”,这就有可能形成在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之后,在保监局因条件不完备而无法申请到资格证这一现象,即便没有获取资格证,一些中介机构仍旧违规销售保险。
保单信息的透明化,将会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的保险销售行为,明确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清晰地界定保险产品销售机构的法律责任,规范手续费支付行为,从而提高销售渠道透明度、建立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除此之外,《办法》将于4月1日实施。记者了解到,由于销售渠道的多样化,致使保险公司无法精准地掌握部分客户的资料信息,从而无法传递有效信息,使得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在不知不觉中受损。《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方在客户信息获取、记录、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陕西保监局提醒广大车主,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切莫重赠品,轻权益。
本报记者杨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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