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对省级涉企收费再次清理,确保2018年底实现省级涉企“零收费”……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9日召开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些措施将着力解决陕西省实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税费负担偏重、研发创新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较少、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
继续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本次《意见》共五个方面,30条政策,包括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多渠道融资等。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介绍说,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上,将现行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鼓励类产业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执行。
刘红春说,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优惠税率,研发费用按照50%加计扣除;科技型提高到75%。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按月纳税延长为按季。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省政府同意,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新设企业、新建的特色产业小镇,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现行标准降低一个等级,房产税减除比例由20%提高到30%,按房产原值的70%征收。
政策支持促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刘红春说,创新是企业的生命,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意见》中也从多个方面考虑、发力,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
“如何才能吸引、留住人才?”刘红春说,就是通过“百人计划”、“三秦工匠计划”等人才工程,加大对科研人才、技能人才、专家学者人才的奖励扶持力度,使人才到陕西来,留得住人才,发挥人才支持陕西经济发展的作用。
此外,支持中国制造2025在陕西落地生根。省政府已经确定未来要发展“300万辆汽车”、智能制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工业强基等工程,将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还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刘红春表示,通过实施双向补助,改变过去单环节补助的办法,既补供给方,又补吸纳方,双方总和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促进更多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还要进一步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培育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成长壮大。通过支持的政策来促进科技成果更多地在陕西本土转化,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强大的动力。
本报记者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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