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霍强)12月22日,陕西省组织召开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培训会。陕西省将加强宣传贯彻工作,深刻把握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赋予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在依法行政中有新的作为,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追赶超越。
明年1月,陕西省将正式启动“中小企业法律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法律政策宣传,让企业了解法律,依法办事。同时,结合中国中小企业节、国际小微企业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动员和组织全省中小企业积极投身到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鼓励支持协会、商会、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在规模以上企业和省级“三星梯队”企业实现普法全覆盖,努力扩大小微企业知晓面。目前,陕西省已启动调研,着手做好《陕西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的工作包括:建立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意见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等。陕西省将梳理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的职责,寻找工作切入点,形成工作新动能,依法行政,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追赶超越发展。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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