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IC供图
昨日,记者从共青团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了解到,陕西省全面构建共青团“大权益”工作体系,要把工作对象从以未成年人为主扩大到全体青少年,把工作领域从救济式权益保障拓展到促进青少年普遍性发展权益,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代言人,推动维权工作的法治化、组织化、社会化进程,把维权工作建成凝聚青少年的坚强纽带。
推进法治化维权进程
强化青少年权益保障基础
据团省委书记段小龙介绍,陕西省健全青少年法律体系,以贯彻落实“两法两办法一专章”为基础,积极参与人大的立法协商,以修订完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为重点,联合开展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推动制定、完善、落实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专章条款。加快《陕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编制进程,制定推进路线图,设计时间进度表。
同时,深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按照“全覆盖”的要求,针对校园暴力、专门学校建设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发声呼吁,推动尽快立法或出台相关文件,推动公检法司等部门严格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程序和要求,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援助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对青少年群体新变化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相关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在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中积极代言。按照“七五”普法要求,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禁毒防艾、自护等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健全组织化维权机制
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
段小龙说,陕西省还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机构建设,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用好考核杠杆,推动“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试点和“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提升“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质量,将青少年事务纳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视察等专项工作,推动代表、委员所提建议、议案及提案得到及时有效办理。主动适应青少年维权意识和维权诉求日益增多、青少年诉求表达逐步从个体化转向组织化的新情况,学会面对组织化的青少年尤其是新兴青年群体,积极引导青年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
为青少年提供专业援助
据了解,陕西省还继续用好“青少年维权在线”等网络服务平台,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共青团门店”,线上广泛收集青少年各类诉求,线下积极开展针对性活动,提供及时、有效、专业的服务。转型升级“12355”青少年服务台,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站和法律援助点建设,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青春灯塔”“中高考减压”等项目,为青少年提供针对性指导帮扶。
同时,还要建设一支数量足、能力强、素质硬、有情怀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挥好青少年成长导师、维权专家团队以及普法、禁毒、防艾志愿者队伍作用,使他们成为团组织开展工作的“亲密伙伴”。记者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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