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为支持交易场所健康发展,保护交易活动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省政府印发《陕西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负责对全省交易场所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统筹协调跨区域风险处置。各设区市政府和省属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谁申报、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对交易场所进行持续监管,履行交易场所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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