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嘉)为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省民政厅、公安厅、卫计委、质监局、食药监局和省老龄办等6部门组织联合工作组,日前深入全省市、县养老机构对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检查组依照“两随机”模式,随机抽查各地市的2个县(市、区)4个养老机构作为被检查对象,对照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标准细则,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列出问题、反馈情况等方式,围绕养老院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5个方面22大项115小项,逐项对照检查。
各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市、县有关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研究,找出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养老院“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运营。检查要求,全省范围内养老机构要对照国家、民政行业标准要求制定《标准化服务手册》,同时做到许可证、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监督举报联系方式等内容上墙公开,实现规范化运行。
陕西省现有养老机构9263家,其中公办机构815家、民办机构273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8175家(包含农村幸福院7142家);养老院床位共20.9万张,其中公办机构90267张、民办机构56516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62435张(包含农村幸福院床位数)。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7年开始,每年确定专项行动主要任务并制定实施方案,逐一解决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实现养老服务质量年年有提升。2017年底,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全省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初步建立,6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院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陕西品牌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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