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陕西产妇坠楼身亡事件持续发酵。9月6日,陕西省榆林市卫计局介入调查此事。然而,舆论的争论并没有随之减弱,事件中牵连出的“选择哪种生产方式,决定权到底属于谁”广受热议。 ▋据新华社
顺产或剖宫产,究竟应该听谁的?
剖宫产是为解决难产问题而出现的一个医疗措施,但顺产还是剖宫产,实际上并不是一道主观选择题。“目前,国内有不少医院对于剖宫产还是在进行控制的,并非是患者提出就能做。”妇产科专家龚晓明说。
“为了解决困难的分娩,降低并发症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剖宫产的”。龚晓明举例,产妇在难产、胎位异常、骨盆异常、胎盘异常、胎儿异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剖宫产。
“有些精神因素造成不能够顺产的,在实际操作中都会适当放宽指征。”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乌兰说。
同时,《侵权责任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也明文规定,产妇有决定能否手术的权利。“产妇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完全可以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医院只需取得产妇本人签字即可手术。”北京市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倪娜说。
尽管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是关于各大医疗机构的手术性治疗中,签字同意权的配置问题一直存在不同观点的交锋和争论。
龚晓明也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剖宫产,由家人和医院共同决定的不在少数。”
已取得家属授权,院方就不担责?
针对被普遍质疑的“产妇做手术,为何必须家属签字”,医院也做出解释: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如果现实中遇到这种情况,医院是否担责?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洪奇认为:“院方不能因为孕妇和家属之间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而免责。”
“现实中,一些医院会担心产妇本人可能在手术中死亡或失去意识,届时签字的效力可能会被质疑,医院出于医患风险考虑,可能会要求家属与产妇共同签字。”倪娜告诉记者。
“但此时,如果发生患者和家属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则需尊重产妇本人的意愿,产妇本人自决权是受法律保障的。”倪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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