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燕)记者9月5日从省卫计委获悉,陕西省日前正式印发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到2020年,陕西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按照方案,到2017年,陕西省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逐步健全。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解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较高水平。
陕西省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打造15分钟医疗服务圈,实现医疗服务公平可及、群众就近就医。
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为重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县域内外转患者数量居于前10位病种所在科室建设,进一步降低县域外就诊率。
鼓励医师优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全面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条件的医师可选择2—3个医疗机构执业,鼓励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实行报销比例差别化,积极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
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2017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全覆盖,实现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
实现省内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7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在同等规模情况下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到2020年,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建立医院内部分诊制度,实行门诊一站式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现基本医保与全国联网、省内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加强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结核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二级及以上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分别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
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涉医突发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20年,医疗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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