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宝勤
5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陕西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副局长余智德、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处长李鹏、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副局长韩东分别就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陕西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与外省有什么不同?是否有自己的特色?
余智德:咱们陕西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始到江苏、河北等地进行考察学习,江苏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已近十年,已经形成一定经验和成果。陕西省开展放心消费工作,借鉴和参考江苏的经验和成果,但陕西省的创建工作也有自己的特色,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启动了政府主导的优势,联合39个省级部门,共同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这在全国都是少有的。二是目标设定合理。从更高的层次上对创建的目标进行了设定,从全民消费维权法治意识的普遍增强,维权工作机制健全高效,到消费环境的改善优化,突出了社会共治的核心思想。三是创建内容丰富。从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5个内容的设定上,辐射了整个消费链条,覆盖了消费全过程。四是创建方法灵活。统一搭建了放心消费创建网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通过申报的方式开展创建,参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认定和管理,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消费环境指数的评测与发布等方式方法,共同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开展。五是工作机制健全。在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协作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确保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持续深入的推进。
记者:产品质量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而产品质量的源头主要在生产企业,质监部门担负着把好“厂门"监管重任,如何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保驾护航?
李鹏:放心消费的关键在于“质量放心"。面对当前国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管服"三管齐下的监管转型时期,陕西省质监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强一好"的要求,从质量提升和质量监管以及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三方面入手来保驾护航,来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开展:一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发挥质量标杆的引领工作,将组织获得质量奖的18家企业在全省开展质量巡讲,组织培训班来引导企业接受和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并且要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这四方面的质量技术基础的建设,将选择100家企业开展增品种、创品牌、提品质的活动,并进行品牌激励,通过加强品牌建设,来引导企业提升全面质量管理的水平。二是将加强质量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加强空气净化气、家具、农资、建材等一系列重点消费品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开展暗访摸排、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抽查力度。特别是对企业有意躲避监督,开展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为消费品把好厂门关。三是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构筑新型监管模式。将鼓励企业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探索开展企业质量信用承诺制度,将质量自我声明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强诚信自律,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手段的公开、透明、全方位新型监管模式,推进质量信用信息社会公示,加强部门合作沟通,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完善质量信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和发布全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用红黑名单,大力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质量诚信意识。
记者:近年“天价虾"“天价鱼"事件引发群众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虚高及价格欺诈行为的关注。在本次创建《方案》中提到“价格放心",请问如何做到让消费者在价格上放心?
韩东:近年来出现了“天价虾"“天价鱼"的事件,为了避免或者防范我们省里出现类似的天价事件,省物价局在这方面做了许多防范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一是强化市场巡查检查。针对易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的重点领域及敏感时段展开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主观恶意明显、滥用自主定价权的不法经营者。二是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明码标价要标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广大消费者很明白什么意思,防止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的问题,不能利用虚假的或者令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规的宣传工作。只有加大执法的力度,才能更好规范市场的价格行为、防止出现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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