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4月份,新涨价因素影响CPI上涨1.49个百分点,翘尾因素影响CPI下降0.35百分点。1-4月,陕西省CPI累计上涨0.6%(全国上涨1.4%)。医疗保健、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生活用品和服务等五类价格成为推动CPI上涨的主因。
调查显示,4月1日起,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启动,医疗服务价格上涨明显,影响全省医疗保健类价格环比上涨7.7%,同比上涨10.5%,是推动全省CPI同环比上涨的最主要因素。受此影响,全省中药、西药价格分别下降0.6%、2.6%,医疗服务价格上涨15.6%。全省10地市中,除去已先行试点医改的宝鸡、延安两地外,其余8地医疗保健价格均明显上涨。而推动全省居民居住类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是私房房租、自有住房价格、住房装潢材料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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