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专项活动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法院执行活动,将执行活动违法、怠于执行作为监督重点,加强排查虚假诉讼及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依法督促人民法院履行好对民事生效裁判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职责。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正确处理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程序瑕疵与实体正义的关系,用足用好监督手段,强化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拓展监督案件来源渠道,加强与人大、政协等的沟通联系。加强工作分析调研和理论研究,适时组织精品案例评选,探索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建设,大力加强执行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执行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介绍,2013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执行监督案件3330件,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执行监察建议3181件,采纳率为95.5%,依法纠正了一批执行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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