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耿薇
回望“十三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主线,紧紧围绕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聚力改革创新,强化执行落实,依法积极履职。全年审议省地方性法规草案部、通过7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部,审查备案政府规章9件、规范性文件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次,对8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重要部署,省人大常委会积极跟进,把年确定为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年”,着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等“六项工作经验”及相关做法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和推广。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探索出台规范代表职务变动工作的意见,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等项年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立足规范和加强基层人大机构与编制,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开展了专项督查。目前,全省县级人大普遍设立法制、财经等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进一步规范;乡镇全部设立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并配备工作人员;街道普遍设立人大工委。在全省机构改革人员编制普遍压缩的情况下,陕西省县乡人大机关人员编制普遍增加,使长期制约基层人大工作的“一人一委”“人员编制紧缺”等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
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年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人大依法指导换届工作,组成五个督导组分赴市县乡调研指导,督促落实“九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经过各方努力,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多万选民直接选出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8万多名,占五级代表总数的%,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基层政权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新修订的立法法对地方立法体制作出的重大调整。年,省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制度立法,及时对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进行全面修订,集中审查批准了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条例,制定或修订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工作规程等7项立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立法的权限和边界,为依法落实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适时修订陕西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实施代表法办法,为基层人大更好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民生领域立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立法诉求,及时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落实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对再生育政策、婚产假、哺乳假、社会抚养费、独生子女补助金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细化,实现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的有机衔接。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常委会修订了建筑节能条例,在完善建筑节能措施的基础上,结合陕西省产业基础、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体现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增加了发展绿色建筑的内容。
为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加强统筹主导,制定科学立法计划,促进立法活动提质增效。坚持开门立法,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座谈、论证、听证等方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邀请省人大代表全程参加立法调研活动,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扩大立法联系点范围,制定每部法规都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夯实立法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就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规修订与省政协和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进行协商;对湿地保护条例、果业条例等进行立法后评估,不断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面对经济新常态,省人大常委会深化拓展监督工作,尤其是强化了经济工作监督。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听取审议计划报告和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中小企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化解过剩产能、保持工业稳增长、矿产资源开发“三保三治”行动等报告,分别对大众创业、中小企业发展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如何破解中小企业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管提出多个热点问题,直面询问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
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社会广泛关注。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盯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加大跟踪监督,连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组织对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邀请专家和新闻媒体,深入陕西省6市个县区看现场、查问题、促整改。结合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关中地区治污降霾及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等跟踪督查。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委对省人大常委会在环保立法、监督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监督不能走过场,要实打实!”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延伸监督工作链条,积极推行“审议—询问—测评”联动机制,连续三年听取“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为夯实常委会工作的群众基础,省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两个联系”制度,丰富联系方式和途径。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电话、新媒体等方式和渠道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履职困难和问题。省人大代表深入社区、村组,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积极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立法听证、执法检查、监督调研、“三秦环保世纪行”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有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多名代表参加常委会及有关委员会组织的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继续邀请多名大学生和社会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扩大了常委会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长的人事任免须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和省人代会选举。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高效节俭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产生陕西省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确保了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顺利实现,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年,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将如期召开。在发展的坐标系上,这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展望新一年奋斗图景,省人大常委会将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年”为主线,持续奋进,创新实干,积极作为,圆满完成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任务,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推动人大工作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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