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人员严重短缺 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委员建议加强陕西省社区矫正专职队伍建设□ 记者 李荣“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必须有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矫正队伍作为组织保障,但实际情况是现有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远远不足,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1月3日,省政协委员王富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虽然陕西省在年5月就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中,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几乎都是由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担任,也就是说,全省各县区司法局从原有人员中调配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2名,大多数镇办司法所只有1—2名兼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而镇办所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多则上百人,少则2—3人,远远不能满足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现实需要。"王富群说,一些镇办司法所不仅承担着司法行政日常业务工作,还要承担镇办的中心工作任务,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专职履行社区矫正日常工作。面对陕西省县区司法局和镇办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紧张问题,在去年省两会上,王富群委员递交了《关于为全省县(区)和镇(办)配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建议》的提案。他建议,省司法厅为每个县区司法局机关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待遇。据了解,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陕西省不断推动社区矫正队伍专职化,截至年6月,陕西省已有个市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专门工作机构,全省个司法所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全省多个县(区)率先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还建成个社区矫正中心。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为破解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等实践中存在的难题,年,西安市司法局、财政局曾联合制定《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实施方案》,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目前,西安已有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成为陕西省第一支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其实,各地除了积极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外,一些区县司法局还采取聘用或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引进心理咨询专业人员,一些企事业单位也通过‘矫正小组’参与到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中来,并利用现有的新航驿站、中途之家等安置帮教基地,及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工作岗位。"据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工作人员计超介绍,截至去年9月底,陕西省共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社会工作者人,建立矫正小组个、社会志愿者人。另据了解,截至年底,陕西省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人,累计解除矫正人,目前在矫人,再犯罪人,再犯罪率仅为0.%,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社区矫正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帮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更是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快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既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系统任务。"计超说,未来省司法厅将紧紧围绕管理、教育、帮扶三大任务,继续健全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即社区矫正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工作体系,力争使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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