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行政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开展以来,市城市管理局将此项工作列为全局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成立了由局党工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法规科具体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评和督办工作。局属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依法行政责任制和组织网络在全系统形成。二是建立例会学法和集中培训制度,今年先后开展依法行政集中学习余次,法律知识答题测试余次。通过开展普法学习、普法宣传、全员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系统干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定期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各种政策、业务事项,增强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完善法治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形成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法治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了《铜川市城市管理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铜川市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项依法行政规范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市城市管理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燃气、供水、排水、道路、照明、绿化等方面行政处罚,制止和防范随意执法、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对年-年涉及市城市管理局的个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三是坚持重大事项会议表决制度,对涉及重要事项决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大问题上,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做到不经过集体讨论不决策。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商洛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市、县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实行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
强化权力监督 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要求,对全局项行政职权、6项市级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和4项市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能做到可查可控,确保责任的有效落实和权力的正确行使。二是结合商洛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城市管理局立法调研计划,上报《铜川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铜川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铜川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铜川市城市供水条例》四项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三是完成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两库”建设,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随机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确保城市管理执法检查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五是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备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完善相关制度,畅通行政复议申诉渠道,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坚持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三大法宝,不断探索具有铜川特色的城市管理新路子,着力打造“环境卫生整洁、市政设施完好、市容秩序规范”的城市品质,为“四个铜川”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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