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艳)为切实保障全市各经营单位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药监总局20号令)《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陕西省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大型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各较大型超市、城区农贸市场以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
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督促下,各相关经营单位积极行动,克服资金短缺、办公场所紧张、专业人员缺乏等困难,按照标准建设快速检测办公室、购置设备、完善制度、落实人员。目前全市21家商场、超市以及市区农贸市场建起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并经过了初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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