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晨)省政府常务会近日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目前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将一律实行期限制,有望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制定从有偿配置向无偿使用的过渡方案;今后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实施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服务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等问题者,依法收回其经营权。同时,陕西将鼓励巡游车与网约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各地政府将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发展,合乘服务提供者应当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可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实现共享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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