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闻 商洛市 安康市 汉中市 延安市 渭南市 咸阳市 宝鸡市 铜川市 西安市 榆林市
地方网 > 陕西 > 陕西新闻 > 正文

《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再征意见 调解员从事调解应适当补贴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6-09-27 00: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薛文静记者张维)为了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司法厅联合修改后的《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再次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存在偏袒一方当事人,侮辱当事人,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由其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人民调解员分为专职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两类。专职人民调解员是指符合规定条件,通过一定聘任程序,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并领取与岗位工作量和社会贡献相适应报酬的人员;兼职人民调解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通过推选产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人民调解员实行推选和聘任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或者续聘。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经费应当列入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员补贴,由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行业保障。人民调解员因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如果您有哪些建议,可于10月26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宝贵意见,通讯地址为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710006;传真87294666;电子邮箱shfzc87294499@163.com。

新闻推荐

陕西基层卫生岗位比武

本报讯(记者张毅伟)昨日,陕西省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省级决赛拉开帷幕。由经过层层选拔,各市推选的名优秀基层医务人员参加这次省级决赛。本次活动分为全员岗位大练兵和乡(镇)、县、市、省四级逐...

陕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陕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再征意见 调解员从事调解应适当补贴)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