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谢斌)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时进口保税棉花195余吨,在未经海关许可、未补缴税款的情况下,擅自在境内销售58吨棉纱。昨日上午,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这起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件,被告企业及其法人被控。
昨日上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指控,被告陕西某纺织印染公司(法定代表人毕某)2013年开始办理海关加工贸易业务,并在宝鸡海关办理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2013年12月,公司进口保税棉花195.08吨。2014年,该公司将上述棉花全部加工成棉纱,在未经海关许可且未补缴应交税款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中的58吨棉纱在境内销售牟利。根据西安海关核定,该公司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47万多元。案发后,西安海关缉私局扣押了其公司棉纱14720千克、白坯布4900千克、赃款4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毕某违反海关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款,擅自将批准进口的进料加工制成品在境内销售牟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海关传唤后,毕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应当构成自首。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毕某当庭表示认罪,愿意接受处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公开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新闻推荐
生活需要品质和格调,它会让我们摆脱平庸和空虚。而历经百年洗礼、融入艺术和历史与文化的中国红木古典家具,历来是人们彰显自我个性的品位与主题。红木蕴含着人们所追求的品位生活的极致。作为陕西...
陕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陕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