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闻 商洛市 安康市 汉中市 延安市 渭南市 咸阳市 宝鸡市 铜川市 西安市 榆林市
地方网 > 陕西 > 陕西新闻 > 正文

《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再征意见 五种情形可不办理居住登记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6-09-18 00:00   https://www.yybnet.net/

省政府正在审查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次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流动人口在五种情形下,可能不用办理居住登记。

五种情形可不办理居住登记

意见稿对居住申报、居住证申领都非常明确,其中提出,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否则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五种情形下,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补领、换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交回原证。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签注手续的,不得收取费用。但申请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持居住证可享受这些便利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便利。

本报记者张维

新闻推荐

肉菜拉高食品类价格 9月陕西CPI同比上涨1.1%

本报讯(记者张维)菜、畜肉价格是“煽动”食品类价格走高的“罪魁祸首”,季节交替、秋季开学、中秋节日效应、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等因素推动食品、衣着、教育类价格上涨,带动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步...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1970-01-01 08:00
评论:(《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再征意见 五种情形可不办理居住登记)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