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蝶苟冬)近日,柞水县小岭镇村民汪某某通过不法渠道购买了一支射钉枪,在小岭派出所宣传引导下,汪某某主动将枪上缴小岭派出所。
汪某某是个枪迷,对各种枪支都很感兴趣。他平时热衷于收集各种枪支信息,经常上网浏览有关枪支内容,还通过微信朋友圈频繁加入各种有野外生存内容的微信群。一次偶然机会,汪某某用微信支付的方式分批在网上购买了射钉枪的配件,自行将枪组装好后回老家准备在山地上打鸟玩。
回家后,汪某某在当地看到了小岭派出所在辖区张贴的关于涉枪违法的宣传标语、布告、微信图文等。加上小岭派出所民警进村入户宣传,广泛发动村组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向村民宣讲缉枪治爆的重要性,公民私藏枪支,非法使用枪支、爆炸物品的危害性,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等,汪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于是及时来到小岭派出所上缴射钉枪。
目前,汪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公安机关警告,其持有的射钉枪被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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