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铭)近期,山阳县出台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培育龙头、拓展市场、引进人才、规范管理”等措施,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实现由建筑业大县向建筑业强县跨越。抓龙头培育,提升发展水平。扎实开展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对本地企业晋升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的分别予以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促进企业晋升资质、做强业绩。大力开展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活动,鼓励外地企业在山阳设立总部或成立子公司,对注册地迁入山阳的一级资质企业、二级企业分别予以100万元、30万元奖励。到2020年,全县发展特级企业1家,新增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5家、三级企业6家、劳务分包及专业承包企业10家,实现建筑业产值80亿元,税收2.5亿元,就业5万人。
抓市场拓展,扩大发展优势。按照“巩固老市场、抢攻大市场、培育新市场、拓展覆盖面、提升占有率”的经营方略,加大对亿金、星丰、隆元等本地建筑优势品牌的推介力度,积极开辟本地企业承揽县外工程“绿色通道”,建立对外承包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及时提供市场信息,
支持龙头企业抢占“西商一体化”“武汉城市群”等省内外市场,提升企业发展外向度和竞争力。
抓人才引进,增强发展后劲。设立建筑业专项发展基金,鼓励企业引进一批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师等高端技术人才,提升全县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建筑业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建筑企业争先创优,对荣获“鲁班奖”“长安杯”“兴商杯”等奖项的本地建筑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抓规范管理,创优发展环境。全面加强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市场公开发包,严肃查处场外交易。建立全县统一的建筑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坚决遏制和打击串标、围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加大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监管,健全完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应用体系,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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