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曾亮 韩肇忠 蔡宏卫)8月25日,山阳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阳分公司联合召开执行悬赏保险推进会,现场签署了执行悬赏服务合作协议,这是山阳法院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引入第三方解决“执行难”问题,也是进一步拓展法院查人、找物渠道的新尝试,标志着该院“执行悬赏保险”项目正式启动。
近年来,人民法院年新收案件呈持续上升态势,在进入执行案件程序中,“找人、找物”难仍然是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主要因素。为了进一步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及其下落的渠道,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纲要》中指出:“探索、推行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了悬赏执行的各项细则。根据该制度规范,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将保险产品参与悬赏执行跨界结合,为法院“找人、找物”提供辅助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以悬赏公告促主动履行、促执行和解,为法院解决执行难开辟了新渠道。
在签约仪式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悬赏保险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该保险业务如何办理、操作流程、双方合作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讲解。悬赏保险是专门针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一款商业保险。申请执行人购买“悬赏保险”后,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由法院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广泛查找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在保险期间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该笔悬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
推行执行悬赏保险,不论是对申请执行人还是法院,都受益匪浅。申请执行人通过悬赏保险可降低执行成本,仅需交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即可调动社会力量寻找执行线索;法院通过悬赏保险可缩小“老赖”生存空间,借助保险公司庞大的分支机构和广泛的社会影响,让“老赖”无处可逃;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悬赏执行工作,可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减少申请执行人的诉求与执行难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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