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韩某将所占房屋内东西腾出,但韩某拒不履行。法院组织警力,强行腾房,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陈某为开办幼儿园,从山阳县漫川镇政府手中将漫川镇原计划生育服务站承租,双方签订了承租合同。2012年漫川镇街道村村民韩某以漫川镇原计划生育服务站房屋是其所建,漫川镇政府欠其工钱和材料钱未付为由,强行占了陈某承租的漫川镇政府原计生站四间房屋,并在房屋内居住生活,严重影响了陈某开办幼儿园。为此,陈某一纸诉状将漫川镇政府及第三人韩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判决由第三人韩某将所占房屋内东西腾出,并将房屋交付于陈某。判决生效后,韩某拒不履行,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针对被执行人的主张,办案人员多次组织镇政府与韩某协商,镇政府鉴于韩某一直上访,为息事宁人同意给韩某3万元,但韩某坚决要求10万元。由于差距较大,办案人员虽组织多次协商,但均未达到和解效果。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击拒执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山阳县法院积极行动,认真部署开展“一打三反”和“百日执行会战”活动,坚决向执行难开刀,决定以此案的强制执行为突破口,打响“百日执行会战”第一枪。近日,山阳县法院组织本院干警、公安干警、镇村干部共40余人前往执行现场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并邀请县人大法工委、县检察院及新闻媒体记者对案件执行全程进行监督。在执行活动过程中,被执行人未到场,其妻杨某情绪激动,与其子女阻挠法院执行,经稳控人员耐心细致的做思想疏导工作,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妻子及其子女未再阻挡。最终,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历经四个多小时,将被执行人侵占的四间房屋彻底腾空,室内物品亦运至指定地点存放,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点评:
为了钱连法律都可以抛在脑后,实在是荒唐。君子爱钱取之有道,而不是耍横不讲理公然抗法。为了维护正义,法院强行腾房,应该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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