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利本报记者李煜
“您好,我是商南县人民法院富水法庭的徐铭雪,是本案的承办法官,请你们调整好手机角度,保持信号畅通,现在开始调解……”
2月21日下午,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法院富水法庭通过微信视频方式,隔空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6月,被告姚某、王某夫妻二人在商南农商银行借款3.3万元,期限两年。借款到期后,商南农商银行多次催要本息未果,遂诉至商南法院富水法庭。因姚某、王某常年在外打工,难以联系,法庭通过其所在的村委会等多渠道打听,得知姚某夫妇在春节的前一天回到了商南。得到消息后,法官第一时间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手续,但因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正常到庭诉讼。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徐铭雪法官就该案专门建立微信群,并告知当事人微信视频调解需要注意的事项,提醒当事人要确保信号稳定。同时,为确保调解的顺利进行,庭前与当事人进行了微信视频调试。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身份核实、宣布法庭纪律、当事人诉讼权利。调解结束后,书记员将协议内容传到该微信群,经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在群内确认,该案调解过程全程在微信群内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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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商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