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丹娅 李佳)为规范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全方位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水平,3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地理标志产品商洛丹参》陕西省地方标准申请立项筹备会,邀请相关专家,集思广益,共同研讨商洛丹参立项申请和标准草案。
申请立项筹备会上,商洛学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药品检验所、陕西天士力植物医药有限公司技术专家各抒己见,结合商洛丹参的发展史,认真讨论研究了该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从专业上、技术上、流程上对《项目申报书》的内容进行审议并规范完善,同时讨论修改了《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完善,同时讨论修改了《地理标志产品商洛丹参》标准初稿。
商洛丹参曾被陕西省中药协会评为“陕西十大秦药”之一,商洛市是中药材丹参的道地产区。2005年,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商洛丹参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截至2019年底,全市丹参种植面积达5万亩,实现经济效益近2亿元。近年来,商洛丹参一直执行《中国药典》规定的技术指标,未单独制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特有的产品标准。陕西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将对商洛丹参种植、加工和流通有着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商洛丹参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将地理标志产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商洛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和产品附加值,提高商洛丹参在国内外市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能力。
据了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以2020年陕西省地标保准制修订项目征集为契机,积极争取,多方努力,早日启动标准立项流程,完成标准的发布工作,为商洛丹参产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填补市级地理标志产品没有陕西省地方标准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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