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阳) 2月3日,高新公安分局丹南派出所接到刘湾街道办事处丹南社区工作人员反映:辖区某小区物业公司不服从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消极对待疫情防控工作,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落实。丹南派出所迅速抽调警力,投入案件查处工作。
经依法查明,商州区政府、刘湾街道办事处以及丹南社区自2020年1月26日起,先后5次通过口头告知、下发整改通知、领导约谈等方式,明确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小区出入人员车辆的登记核查、测量出入人员体温以及修缮围墙豁口等工作,但是直到2月3日,该物业公司仍然没有重视,小区检查点形同虚设,出入登记、体温检测不严格、不规范,对小区居民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安全隐患,群众意见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月5日,高新公安分局丹南派出所依法对该物业公司法人刘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
新闻推荐
本报讯(刘媛张瑞)2月5日,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隐瞒...
商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商洛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