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陈永辉)12月5日至9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强、张金水、郭琴等1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诬告陷害罪、窝藏罪一案。
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庭为未委托辩护人的4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并于开庭前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就案件公开审理、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组织引导下围绕所指控的41起犯罪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并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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