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最大限度为集资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商州区人民法院、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商州区公安分局联合发布通告如下:
一、2017年5月20日,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依法对陕西华阳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鑫阳旅游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严厉打击犯罪分子,最大限度为集资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在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报案材料、身份证、集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商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者,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负责。
二、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公司的负责人、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业务员),凡不积极退赃或拒不说清集资款去向,或阻碍群众报案、煽动群众上访闹事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坚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案地址: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经侦大队(商州区江滨大道东段)联系电话:0914-2312173
商州区人民法院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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