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陈永辉)自去年8月份以来,商州交警加大对城区摩托车整治力度,有3000多辆摩托车因交通违法受到处理,因各种原因至今,仍有182辆摩托车逾期未接受处理。交警提示,在公告3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车辆,按照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10月24日下午,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州大队相关负责人称,近年来,因无照驾驶摩托车、摩托车闯红灯等违法交通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几乎一个月便有100起交通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摩托车事故起数约占到了总事故起数60%。为此,2016年8月份开始,商州交警大队开始加大对摩托车的整治力度,先后有3000多辆摩托车受到处理,经过整治后,摩托车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交警会告知车主在15日内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但仍有部分车主因各种原因未接受处理。现将182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名单进行公布,其中有66辆有号牌两轮摩托车和116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
据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二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在公告三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按照有关法规予以拍卖或者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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